證券代碼:300111 證券簡稱:向日葵 公告編號:2023—034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關于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開了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事項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具體情況如下:

一、會計政策變更情況概述

(一)變更原因

2021年 12月 30日,財政部頒布了準則解釋第 15號,規定了“關于資金集中管理相關列報”“關于虧損合同的判斷”等內容。 根據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對現行的會計政策予以相應變更,其中“關于虧損合同的判斷”自 2022年 1月 1日起執行,“關于資金集中管理相關列報”自準則解釋第 15號公布之日實施。

2022年 11月 30日,財政部頒布了準則解釋第 16號,規定了“關于單項交易產生的資產和負債相關的遞延所得稅不適用初始確認豁免的會計處理”,自2023年 1月 1日起施行,允許企業自發布年度提前執行;“關于發行方分類為權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關股利的所得稅影響的會計處理”“關于企業將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修改為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的會計處理”等內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會計準則解釋的發布,公司需對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并按以上文件規定的生效日期開始執行上述會計準則。執行該規定未對本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二)變更前公司所采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前,公司執行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 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 相關規定。

(三)變更后公司所采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后,公司根據財政部修訂并發布的準則解釋第 15號和準 則解釋第 16號的相關規定執行。其他未變更部分,仍按照財政部前期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四)審批程序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由董事會、監事會審議,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具體情況

1、根據準則解釋第 15號的要求,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主要內容如下: 關于虧損合同的判斷

解釋第 15號明確企業在判斷合同是否構成虧損合同時所考慮的“履行該合同的成本”應當同時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與履行合同直接相關的其他成本的分攤金額。該規定自 2022年 1月 1日起施行,企業應當對在 2022年 1月 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義務的合同執行該規定,累積影響數調整施行日當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關的財務報表項目,不調整前期比較財務報表數據。本公司執行該規定對財務報表無影響。

2、根據準則解釋第 16號的要求,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主要內容如下: 1)關于發行方分類為權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關股利的所得稅影響的會計處理

解釋第 16號規定對于企業分類為權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關股利支出按照稅收政策相關規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應當在確認應付股利時,確認與股利相關的所得稅影響,并按照與過去產生可供分配利潤的交易或事項時所采用的會計處理相一致的方式,將股利的所得稅影響計入當期損益或所有者權益項目(含其他綜合收益項目)。

該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關應付股利發生在 2022年 1月 1日至施行日之間的,按照該規定進行調整;發生在 2022年 1月 1日之前且相關金融工具在2022年 1月 1日尚未終止確認的,應當進行追溯調整。執行該規定未對本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2)關于企業將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修改為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的會計處理

解釋第 16號明確企業修改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協議中的條款和條件,使其成為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無論發生在等待期內還是結束后),應當按照所授予權益工具修改日當日的公允價值計量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將已取得的服務計入資本公積,同時終止確認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確認的負債,兩者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該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 1月 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關交易,按照該規定進行調整;2022年 1月 1日之前發生的有關交易未按照該規定進行處理的,應當進行追溯調整,將累計影響數調整 2022年 1月 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關項目,不調整前期比較財務報表數據。執行該規定未對本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三、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發布的準則解釋第 15號和準則解釋第16號進行的合理變更,變更后的會計政策能夠更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亦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況。

四、董事會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說明

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相關文件要求進行的變更,符合相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其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五、獨立董事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根據財政部文件的要求對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 變更后的會計政策符合財政部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合法權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會計政策變更能夠更加客觀公正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相關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

我們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公司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相關文件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相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其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七、備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 4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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